东莞音频欧盟ROHS2.0检测机构 ROHS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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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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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ROHS2.0新标准
欧盟公报(OJ)发布RoHS2.0修订指令(EU)2015/863,欧盟RoHS2.0更新终于尘埃落定,由原来的六项管控物质:铅(Pb)、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(CrVI)、多溴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,变为十项管控物质,新增邻苯二甲酸二(2-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基丁酯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(简称邻苯),此前曾在ROHS2.0中被优先列为评估物质的六溴环十二烷(HBCCD)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质清单。该十项管控物质管控的均为0.1%和0.01%。
此修订指令发布后,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。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(除和设备)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,;2021年7月22日起,设备(包括体外设备)和设备(包括工业设备)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。此外,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、BBP、DBP的管控。
范围
设备:ROHS 2.0与其它限用物质要求
● 2011年7月1日,ROHS 2.0(2011/65/EU)正式在欧盟公报上发布,并将于20天后正式生效。
● 相对原ROHS指令2002/95/EC,ROHS 2.0的变化在于其将包括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纳入管控范围。
● 考虑到ROHS 2.0对设备提出的新要求,世界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开始对ROHS及其它限用物质展开排查和管控。
ROHS 2.0主要内容如下:
— 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:
— 将及设备纳入ROHS管控范围;
— 增加第11类产品,即不被原先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;
— 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,但选定4种有有害物质(HBCCD、DEHP、DBP和BBP)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。  — 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。
ROHS 2.0管控的设备包括:
— 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3/42/EEC 疗设备定义的设备;
— 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8/79/EC中体外设备定义的设备。
东莞音频欧盟ROHS2.0检测机构
ROHS检测仪的应用领域:
1、海关、质检局,第三方测试机构等测试机构QA检验。
2、计算机、机、相机、手机等电子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3、玩具、游戏机、文体设备等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4、礼品、饰品、小五金等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5、家具,油漆、涂装等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6、纺织品、皮革、食品等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
7、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空调等大型家用电器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8、吸尘器、熨斗、干燥机、钟表等小型家用电器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9、收音机、电视机、乐器等视听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。
10、机床、加工设备、电动工具等制造业QC,IQC、IPQC、QA检验
东莞音频欧盟ROHS2.0检测机构
RoHS2.0中的限制以及各个物质的
铅(Pb) 0.1% :
汞(Hg) 0.1%
镉(Cd) 0.01%
六价铬(CrVI) 0.1%
(PBB) 0.1%
醚(PBDE) 0.1%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已基)酯(DEHP) 0.1%
邻苯二甲酸基丁酯(BBP) 0.1%
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(DBP) 0.1%
邻苯二甲酸二异J酯(DIBP) 0.1%
公司严把质量关,技术精益求精,服务及时周到,是用户信得过的朋友。产品不仅在中国市场上畅销并已远销印度、韩国、泰国、孟加拉、巴基斯坦、印度尼西亚、伊朗、越南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阿联酋、土耳其、苏丹、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俄罗斯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意大利、 埃及、南非等多个国家。已获得三个世界的成绩:销售量同行业中全球、产品品种同行业中全球、核心专利技术同行业中全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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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,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、镉、、六价铬、多溴、多溴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。
RoHS2.0实际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,俗称RoHS2.0
其主要内容如下:
1.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;
2.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,逐步将设备和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;
3.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,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,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;
4.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(如HBCDD、DEHP、BBP和DBP等)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,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,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。
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 of Hazardous 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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